淮安区农村能源服务站对2018年耕地质量保护省控点农产品样品重金属检测费及制样费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能力。投标书应含有:
1、报价表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企业在农业部2017-2018年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检测机构名录中的江苏省企业(农生态评[2018]2号文件公布为准)。
二、投标内容
60个农产品制样费,60个农产品砷、镉、铬、汞、铅、铜、锌、镍重金属含量检测费。
三、报价要求:
1、报价具体事项: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须注明各项单价)。
2、报价含设备-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金等所有费用。
3、报价:同时写大小写。
四、评标方式:最低评标价法(满足询价要求条件下,最低价中标)。
五、投标人须知:
1、请将标书密封盖章注明所投项目以及本项目负责联系人、联系电话,于2018年6月12日下午2:30前送至淮安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3:00开标。
2、淮安区农村能源服务站负责人:周雷
3、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家庆 0517-85912429
4、本次招标不得提供虚假证明,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否则将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