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苏省贯彻实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淮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公开选择一家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欣明文锦城二期北侧地块需征收的房屋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欣明文锦城二期北侧地块东至吴鞠通路、南至杜康桥路、西至沈坤路、北至规划红线,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涉及91户左右。本项目仅选择确定一家房地产评估机构。
二、报名要求
1、报名资格:《关于公布淮安市2016年度房屋征收估价机构名录的通知》(淮市征发〔2016〕5号)文件中审查通过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具备报名资格。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15。
3、报名地点:淮安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地址:萧湖人家小区东北角办公楼三楼),联系人:周海春、乔书文,电话:80822981。
三、评估机构选定方式
1、由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报名的评估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评估机构名单在征收范围内公布。
2、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
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表
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日
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表
评估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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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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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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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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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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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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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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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评估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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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该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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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评估师从业年限
| 近三年来在房地产进行评估活动中,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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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该项目的辅助工作人员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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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专业
| 具备何种职业资格
| 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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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近三年主要业绩(列举三例以上)(因表格限制,另附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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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承诺
| 1、本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评估师会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活动,并对出具的评估意见和报告负责;
2、本房地产评估机构不会采取迎合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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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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