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财政扶贫项目管理,提高财政扶贫项目的透明度和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安排公开、公平、公正和扶贫资金真正落到实处。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和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的通知》和《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要求,申报经济薄弱村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瞄准经济薄弱村,围绕产业扶贫重点。
项目在申报流程上严格按照阳光扶贫工作要求,由乡镇申报,经区相关业务部门认证,提交区扶贫领导小组审定,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等程序,坚决做到全程留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2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认真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如有需要反映的事项,请与区扶贫办直接联系。
联系人:汤金芳(扶贫办) 联系电话:0517—85913646
附:淮安区2018年度经济薄弱村专项扶贫资金(市级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备案表
淮安市淮安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