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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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液化气储备站工程
| 钦工镇工业集中区235省道东侧
| 淮安市安达液化气有限公司
| 本项目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占地面积6243平方米,设置4个50m3储罐,1个20m3残液罐,年充装1000 t液化石油气。
| 2018年5月14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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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施工过程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应对扬尘、噪声、固废
和废水的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达到相关要求。
2、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进行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后用于附近农户肥田,不外排。
3、非甲烷总烃废气采用加强通风措施,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
4、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吸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残气由残液罐收集,定期由液化气供应商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公司处理。
6、本项目以充装区和卸气区、储存区为界设置50m 卫生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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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3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85966869
通讯地址:淮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