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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18年05月23日 00:00  点击:[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1

年产1万吨大米加工

平桥镇兴福村233国道东侧

淮安市淮安区大任粮食专业合作社

本项目投资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占地面积14300平方米,年产1万吨大米。

2018年5月18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项目施工过程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应对扬尘、噪声、固废和废水的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达到相关要求。

2、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后用于附近农户肥田,不外排。

3、废气各设备配备离心除尘器通过管道连接由布袋除尘器除尘后15米排气筒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

4、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吸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和4类区标准。

5、糠、米面、碎米、空谷作饲料出售,废石子收集用于铺路,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公司处理。

6、本项目分别以生产车间和烘干车间为界设置50m 卫生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2

年产120吨羽绒

仇桥镇工业集中区(原淮安雪逸羽绒有限公司院内)

淮安豪腾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本项目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租赁淮安区仇桥镇政府原租赁给淮安雪逸羽绒有限公司1270平方米闲置厂房。

2018年5月18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房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接入仇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标准中B标准。

2、颗粒物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

3、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吸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毛片外卖羽绒服生产厂家作原料,废羽毛边角料外卖羽毛粉厂作原料,生活垃圾由环卫公司集中运送处理。

5、本项目以生产车间为界设置50m 卫生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3

铁氧体磁性材料生产

季桥镇同心西路18号

淮安创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购得原新世纪钢瓶检测站地块7333平方米,年产3000吨铁氧体磁性材料。该项目为未批先建。

2018年5月18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废水经自建化粪池处理后,接入淮安明通污水处理厂管网,经淮安明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南偏泓。

2、喷雾干燥造粒工序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后高空排放,回转窑排气筒有组织烟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其他炉窑二级标准,SO2、NOX、离心喷雾塔排气筒废气、车间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

3、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吸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除尘灰渣回用生产作原料,生活垃圾由环卫公司集中运送处理。

5、本项目以2号车间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4

服装生产

顺河镇工业集中区5号厂房

淮安利宏服饰有限公司

本项目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位于顺河镇工业集中区5号厂房,占地面积1100平方米,年产100万件服装,其中30万件印花服装、20万件绣花服饰、50万件仅裁剪服饰。

2018年5月18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清洗水经废水处理器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顺河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尾水排入渔滨河。

2、调色、印花、烘干工序中的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经强制排风系统排空。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标准要求。

3、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吸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废水处理污泥、废浆料桶、废水浆桶、废板、废活性炭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理,边角料、线头、废线筒、不合格品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由环卫公司集中运送处理。

5、本项目以车间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9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85966869

通讯地址:淮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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